200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 初试科目包括:
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(报考MBA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考试);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。均为笔试。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(个别科目如"建筑设计"可多于3小时,不超过6小时,在第三单元考试)。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,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;MBA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,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;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。 初试合格者,复试内容、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。 初试地点、时间: 地点:北京市: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。 广州市: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。 香港: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。 澳门: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。 时间:2008年4月12日至13日,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第三单元(13日)进行。 复试地点、时间:
地点:由招生单位确定。
时间:2008年6月5日之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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